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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校园自助售货机机位公开招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5 18:36:49  浏览量:186  发布来源:产教融合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校园商业服务规范,结合我校管理需求,现就校园自助售货机机位公开招商项目开展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校园自助售货机机位公开招商项目

2.招商单位: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3.招商方式:自主公开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校园内十余台自助售货机机位租赁运营,供应商负责设备投放、货品供给、运维保洁、食品安全等全流程服务,机位分布以现场勘查为准。

5.服务地点: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校园内指定区域

6.经营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规经营、服从管理且考核合格的,可连续续签,最长经营3年。

二、项目概况

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现有在校学生3000余人、教职工200余人,消费群体稳定。原有校园自助售货机租赁期满,现面向社会公开重新招商,为师生提供安全便捷的自助购物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公司成立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2.财务证明: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3.税社证明:提供近1年内至少1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用要求:出具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履约能力:提供具备对应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人员授权:法人参与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的,需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7.食品资质: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具不销售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的承诺书。

8.合规承诺:承诺不转租、转包、分包经营机位,承诺与本校教职工及直系亲属无关联、无控股参股关系。

四、运营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校园、食品、消防、卫生等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监管考核。

2.商品定价不高于市场公允价,严禁销售烟酒、槟榔、违禁品及不符合学生管理要求的物品。

3.定期清洁消毒设备,每日巡查维护,故障24小时内修复,及时清理过期货品。

4.承担运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费用及损失,配合学校各项检查工作。

五、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4月15日-4月17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获取方式: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产教融合办公室现场领取。

六、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4月17日17时,磋商时间4月23日上午9时。

2.递交地点: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产教融合办公室(信息楼105室)

3.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逾期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文件不予受理。

七、磋商安排

磋商时间、地点以磋商文件为准,学校组建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校内产教融合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姚老师 029-88061959 15891785005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可预约现场勘查。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所有。

3.供应商参与磋商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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